委屬各中小學、幼兒園、勞技基地:
為大力促進教育公平,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,促進師資均衡配置,根據(jù)《關于推進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意見》(渝中教工委〔2016〕71號)、《關于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補充通知》(渝中教〔2017〕160號)文件精神,結合渝中教育實際,現(xiàn)就開展2019-2020學年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通知如下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一、交流輪崗對象及期限
符合交流輪崗條件,并經本人主動申請、所在學校同意和區(qū)教委批準后,可列為2019-2020學年交流輪崗對象。教師每次交流輪崗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,并可根據(jù)工作需要適當延長。
二、交流輪崗方式
原則上采取集團式交流、片區(qū)式交流、支教、優(yōu)質資源共享交流等方式進行。
(一)集團式交流。在教育集團內部學校之間進行,由各龍頭校(園)和成員校(園)協(xié)商,采取培訓培養(yǎng)、跟崗學習及頂崗等方式進行。教育集團成員校(園)名單詳見附件1。
(二)片區(qū)式交流。在學區(qū)、片區(qū)學校之間進行教師交流輪崗,交流輪崗對象由學區(qū)、片區(qū)各校園協(xié)商研究確定。
(三)支教。繼續(xù)選派中青年教師到巫溪縣支教。
(四)優(yōu)質資源共享交流。依托特級教師、各級名師、骨干教師,通過建立“名師工作室”、“特級教師工作室”和教師培訓基地學校建設等形式。定期組織優(yōu)秀教師獻課講學,開展學術交流活動,加強教師培訓培養(yǎng),形成一般學校師資自身造血的長效機制。其中,“名師工作室”、“特級教師工作室”擔任導師1年視為交流1年,“新入職教師培訓基地學校”教師擔任指導教師1學年視為交流1年,任“重慶市高中課程創(chuàng)新基地”負責人1年視為交流1年,“名師工作室”、“特級教師工作室” 學員取得結業(yè)證書,視為交流1年。
(五)其他。因工作需要,借調或掛職到區(qū)級機關部門(含教委機關、直屬事業(yè)單位)從事與教育有關的工作一年及以上,視為交流輪崗經歷;從事社區(qū)教育工作一年及以上,視為交流輪崗經歷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關系到教育均衡發(fā)展和教育公平,是深化教師隊伍管理改革,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,也關系到教師的切身利益。各校(園)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輪崗工作,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工作,積極引導教師合理流動。
(二)各校(園)要按照交流輪崗和評職晉崗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本校(園)教師隊伍實際情況,制定本校(園)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,有計劃、分批次的開展交流輪崗工作。
(三)各校(園)協(xié)商確定2019-2020學年交流輪崗教師后,由教師人事關系所在學校填寫《2019-2020學年交流輪崗教師名冊》(附件2),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(加蓋公章并經校長簽字確認)各一份交渝中區(qū)教委組織人事科7008辦公室,經區(qū)教委研究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聯(lián)系人:曹渝燦,電話:63835424
附件:1.渝中區(qū)教育集團成員校(園)名單
2.2019-2020學年交流輪崗教師名冊
重慶市渝中區(qū)教育委員會
2018年6月19日